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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纠纷的预防和补救

来源:杨孝业律师网作者:奉化律师时间:2015-03-11

 

合同纠纷的预防和补救,贯穿于整个合同的签订、履行过程之中,往往又是交叉运用、互相作用。

任何合同的签订,都是为了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,以预防纠纷为正当目的。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体现,是为了完成合同的目的而设置,避免或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,对相应当事人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。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。除了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外,建议采用书面形式,把需要明确的约定条款固定下来。书面合同作为书证,其证明力强,稳定性好,使用方便且成本低。

合同条款,应当意思明确、相比较现行法律规定应当更具体化、可操作性,特别是对容易争议的事项、内容,作事先的预防约定,切实保障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目的的实现。合同纠纷的预防,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设置。合同条款是合同履行的直接依据,也是合同纠纷补救的基础。合同条款应根据不同类型合同的需要作相应具体的设置,明确当事人的相应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理,在条款上予以保障合同履行。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自觉履行各项条款,及时采用适当方法督促相对方履行合同,为合同履行之日常管理内容,也是预防合同纠纷的关键。对不存在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”的约定,当事人应当遵守。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。

合同签订后,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建议采用书面形式。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具体化,使之更有可操作性;是对原合同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争议的补救,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;补充协议也是对原合同未涉及到的新问题的商定。补充协议既可以是预防合同纠纷,又可以是补救合同纠纷。

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,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,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,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,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。这属于合同纠纷的事后补救。仲裁或诉讼的请求,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,要求继续履行合同,承担违约责任(赔偿损失)等;或者要求解除合同,恢复原状、采取其他补救措施,赔偿损失等。仲裁或诉讼的胜出,与合同条款的设置有着很大关系,同时与律师的高超应变代理能力及事先的必要准备工作密不可分!

合同纠纷的预防,主要体现在合同签订的内容条款,及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和补充协议;合同纠纷的补救,主要体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,和对合同争议采取的解决措施,包括寻求调解、提起仲裁和诉讼。合同纠纷的预防和补救,是解决合同纠纷问题的实效方法,尽可能的改进和完善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合同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、化解在无形之中,降低法律上的风险,即使陷入仲裁或者诉讼的泥潭中也能经得起考验和挑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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